1.請填寫【單價 / 數量(人數) / 小計 / 備註】
2.達中午12點半或達下午6點半,方可申請誤餐費。每人每餐餐費上限80元
3.支領誤餐費之師生需有簽名單正本、合格發票或收據正本。
2.交通費僅限大眾交通運輸工具,核銷時需附乘車證明及乘車清冊。
3.可由他站搭乘,但經費計算不可高於從陽明(石牌站)出發之金額。
2.核銷請附保險名單及要保書影本。
2.檢據實報實銷,須打學校統一編號:03734246。
3.不可購買零食、食品。
2.校內講師最高800元/時,校外講師最高1600元/時,同場次只能請一位講師。須請講師填寫收據(綠白單)。
3.須事先告知課輔組,並需公告活動邀請其他導師生組參加。